- 索 引 号:QZ04115-3000-2025-00020
- 发布机构: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4号)等文件精神,下达我区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2台(套)补助40万元。近日,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巾帼海藻专业合作社申报完成海产品综合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4月17日,经我局会同区财政,及有关专家开展项目验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来人等形式向区农水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总造价的30%”补助标准及管理流程有关要求,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电话:87990276(局渔业渔政股)、87987392(纪检组)
联系地址:泉港区土地交易大楼410室、505室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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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